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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毓叹了口气,颇为无奈地走过去,叫了声,“是嫂子吧。”
李艳华上下打量了程毓几眼,尖锐的声音就要钻进程毓的脑子里,“哟,是周毓来了。”
程毓垂着头,当初父亲周军去世,自己没有到场,想必周云伟夫妻二人是心怀恨意的,想也知道此时李艳华对自己不会有什么好态度。
李艳华的嘴就像是个炮仗,程毓似乎怀疑她将自己丧夫的那点儿悲伤全部转化为对自己的敌意,“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也甭跟你客气”说着,指了指跪在棚子里的小孩儿,神情倨傲,“瞧见没,那是你侄子,叫周宏远,今年十二了。”
程毓皱了皱眉头,抿着嘴,看向那小孩,他原以为这瘦瘦小小的男孩儿不过七八岁,没想到竟已经十二了……
周宏远似乎是听到了母亲说起自己,抬头看了过来,小小一张脸,不足巴掌大,黝黑的皮肤,满是风吹日晒的痕迹,五官却格外好看,一双眼睛灰蒙蒙的,还饱含水汽,分外可怜。程毓的神情变得柔和,对李艳华的那点儿不满瞬间烟消云散,他冲周宏远笑了一下,紧接着,听到李艳华接着说,“你也知道家里的情况,就这栋房子,不值什么钱,你哥也没留下什么积蓄,我们孤儿寡母的,生活不易,宏远还得念初中……”
李艳华说话快且急,唾沫星子乱飞,珠帘炮弹似的,乡音又重,到后来,程毓几乎是听不真切了。不过话中的意思,程毓却是一清二楚,总之就是个“钱”字。
李艳华也不再兜圈子,“你跟你娘半道儿跑了,没照顾过宏远一天,没给过一分钱,对这个家没半点儿贡献,哪有这样当娘的?哪有这么当弟弟的?你们在省城这么多年,钱赚得那不得跟流水似的?这次你哥没了,你不把你们娘俩欠我们的都还了,我可不答应。”
程毓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与母亲程曼红到省城的时间虽早,但日子却一直过得拮据。当初,程曼红就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他们娘俩又是逃出来的,没带多少钱,刚到J城时,穷得叮当响,连桥洞都住过,后来,又被介绍工作的中介骗,几经辗转,才做起了保姆。可做保姆收入微薄,而程毓还要念书,程曼红没办法,又做了月嫂,每天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再后来,日子慢慢变好了,程曼红的身体却一点点变差,饶是这些年的努力,也只付得起城郊一室一厅小房子的首付,最后,程曼红又病了,手术花了一大笔钱,还有房贷要付,到程曼红去世,家里已经一分钱都拿不出了。
程曼红去世后,程毓靠奖学金和实验室发的工资才得以继续学业,平日还要打好几份工还房贷,不过所幸今年房贷就要还完了,饶是如此,如今的程毓也绝对拿不出一大笔钱来。
程毓抿了抿嘴,斟酌再三,心道,虽然周军和周云伟让母亲和自己伤透了心,但周宏远却是无辜的,再怎么说,周宏远都是他侄子,他怎能坐视不管,于是,说,“我手里有五千块钱,是我全部的积蓄了,明天银行一开门就取出来给你。”
李艳华逼近了几步,显然是不满意,怒视着他,“哟,你不是S大的高材生么?不是大城市的人么?怎么就拿出这点钱来?宏远可是你侄子,你不要忘了!”
程毓张了张嘴,不自觉地往后退了退,又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宏远。程毓从未与这样胡搅蛮缠的女人接触过,又一向心软,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行了!小毓还念书呢,这些年她们娘俩在外面也不容易,给你点就知足吧。”
程毓转过头,是个黝黑的矮胖大哥,三十几岁的模样,他觉得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不出意外的话,一周五更~
第2章
李艳华冷哼了一声,一手指着矮胖大哥的鼻子,一手掐着腰,扯着嗓子说,“我们周家的事,跟你有个屁关系?”
那矮胖大哥也不甘示弱,“你什么德性邻里周边的谁不知道?还你们周家的事,今天你是周家人,明天你就是王家人李家人了。”
李艳华脸上扑了粉,看不出是红是绿,正欲继续与他骂,却被程毓打断了,“嫂子,嫂子,当着孩子的面儿,别吵了,别吵了。”
程毓尴尬无比,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周围邻居的目光几乎要将他穿透,让他无地自容。他离开周镇太久,早忘了扎根于自己这一家人的特殊‘风情’。
李艳华白了他一眼,紧接着对矮胖大哥说,“瞧见没,人家不领你情!”
那矮胖大哥伸手抓住程毓的胳膊,说,“小毓,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邻居魏申啊!”
程毓细细地看了几眼,才透过这紧凑的五官和黝黑的皮肤,模模糊糊地分辨出一张熟悉的脸,连忙说,“原来是魏哥啊。”
李艳华又是冷笑,“你哥尸骨未寒还在停尸房里呆着呢,你倒叫起旁人哥哥了。”
程毓被抢白的脸色一红,垂下头去,再多的气恼,都在李艳华的尖酸言语中化为乌有,最后徒剩一股子茫然留在心间,当初自己与母亲落荒而逃,到底是谁的过错?
一番折腾后,四邻和半生不熟的亲戚都相继离开了,李艳华也将周宏远拽进屋里去。家是肯定不能住的,程毓走出院子,正愁没地方去呢,却看到魏申在门口等着他。
魏申看到他出来,连忙拉住他,说,“走,跟我去家里吃饭吧。”
程毓定神看了他几眼,说,“太麻烦你了……”
魏申憨厚一笑,说,“嗨,有啥麻烦的,你一走这么多年,我娘和我,都挂念着你呢。”
魏申家与程毓家相似,都是靠门面房开小店为生,只不过魏申一家勤劳节俭,日子过得富裕,家里竟铺了地板砖还安了空调,不像是镇子上的楼房,倒像是城里的别墅。
魏申的娘看上去六七十了,头发白了大半,却手脚麻利,一见了程毓就不松手,程毓离开周镇时,年纪尚小,虽对魏申的娘没什么印象,此时‘久别重逢’,却也有几分感动在心头,更何况这大娘又这般的对自己牵肠挂肚。
魏申的娘做了一辈子的饭,手艺了得,虽都是家常便饭,却是色香味俱全,程毓活得糙,家务料理地稀疏平常,做菜水平更是低到吐鲁番盆地去了,自从程曼红死后,便再没尝过这样的美味,想到死去的母亲和如今刚刚去世的哥哥,喉咙一哽,心中再难平静。
魏申和魏大娘见他心情沉重,便不再言语,吃完饭,便各自休息下了。
程毓躺在房间里,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虫叫,一夜未眠。
太阳刚出来,程毓便迎着鸡叫去找镇上的ATM机,把仅剩的积蓄取出来后,回到了自个儿曾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