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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这都是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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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去给家里回电报,那干脆连礼物一道寄回去算了,一次解决,免得折腾第二趟。

林启风琢磨的挺好,转身看向行李时,突然沉默了,刚刚才费力拎进来,又要再拎出去,这都是图什么。

好在不是全部,把给家里的礼物挑出来装好,放到自行车后座上,拿根绳子绑结实,然后骑上车出门了。

过了两个月​‍­‌现‌‍‎​­代‍‎生活,出门都是以车代步,就算回到深城,那也是有面包车接送的,虽然车挺破,但好歹也是四个轮子,能挡风能遮雨,起码比自己骑车要舒服的多。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古人诚不我欺也,林启风默默感慨着。

带着这么多东西,自然要先去邮局。

礼物挺多,家里人都考虑到了,除了给俊富、俊康两个小家伙的长命锁不需要争议归属之外,剩下的就由着老娘这个一家之主自由分配,林启风懒得操这份闲心。

把东西打包装好,填了地址交了钱,林启风又马不停蹄的赶往电报大楼。

思来想去,林启风决定给家里的回信还是简单报个平安就好,只有十个字:外出办事,今日方归,勿念。

地址留的是维修中心的地址,留村里的地址,速度太慢,没有几天时间绝对送不到。

万一老娘要是没等到信,直接杀过来,那乐子就大了,以老娘的脾气,指定得狠狠收拾一下他。

事情全部办好,还没到中午,既然出来了,就没必要急着回去,两个月没见李想,也不知道生意怎么样,断货断了这么久,情况恐怕不会乐观。

林启风决定去天桥看看,了解一下情况。

至于吴老头……正事要紧,且让他先等着去吧。

天桥依然热闹,摆摊的在叫卖,曲艺杂耍在卖力的表演,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推着车在人群中穿过,边看边听边走感觉还不错,熟门熟路的找到摆摊地点,林启风突然愣住了。

摊位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相声演员在说相声,周围稀稀落落围了几个人,虽然场面冷清,但俩人依然说的卖力。

情况这么遭了吗?摊位都没了?林启风嘀咕着,担心是自己记错位置了,又从头到尾找了一遍,最终确认,摊位真的没了。

走出天桥,林启风突然又想起秀水街似乎还有一个摊位,也不知道那边情况怎么样,摊位还在不在。

就当碰碰运气吧,实在不行就回学校,马上就开学了,李想肯定是要回学校的,林启风琢磨着,骑上车直奔秀水街。

结果依然是失望,街头街尾转了好几遍,摆摊的倒有,可没一个是林启风认识的。

难道是换了新人,自己没认出来?林启风不解,推着车刚要离开,就听旁边一间门店里有人喊道:“启风?”

“嗯?”林启风回过头,就见陶小亮从店里走出来。

“真是你呀老板,什么时候回来的?”陶小亮惊喜道,边说边迎了过来。

“今天刚回来,摊位是怎么回事,情况不至于这么差吧,就算没了衣服,也还有其他东西可以卖吧?”林启风直接问了起来。

“情况是有点不好,但也没到生意做不下去的地步,具体情况进店里我给你慢慢说,外面这么热,先进去凉快一下。”陶小亮解释一句。

“店里?”林启风奇怪道。

“咱们自家的店。”陶小亮笑着把林启风引进店里,开口道:“原先在外面摆摊,碰到刮风下雨,生意就做不下去,平常太阳还毒,老晒着人都要中暑了,遭罪不说,还得靠天吃饭,受天气影响太大,李想就琢磨着买了家店面,本来想跟你商量一下再做决定的,可一直找不见你人,他就自己做主了。”

说完小心看了林启风一眼,表情有点担忧,似乎是怕他生气,怪他们自作主张。

“买家店面也不错,以后甭管它寒来暑往,打雷闪电,生意依然能照做,早就该买的,是我没想周全。”林启风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着宽慰一句,又问道:“李想呢,今天没来吗?”

“没,你们不是快开学了吗,回学校了,而且,店里现在人手足够,有我和两个伙计盯着,忙的过来。”陶小亮解释道。

“老板好。”旁边两个伙计赶忙打声招呼。

林启风冲他俩点点头,开始打量起店面。

面积大概三十平左右,不是很大,但也足够用了,墙面干净整洁,应该简单装修过,看起来挺舒服。

秀水街紧挨着使馆区,如今已经逐渐开始兴盛起来,虽然到九十年代以后,因为假货泛滥等原因,逐渐没落了,但时间离现在还远,暂时不需要考虑。

先把眼前做好,至于将来生意如何,其实也不需要太担心,别的不说,就这一间临街的铺子,再过个几十年,价值翻个几十倍轻轻松松。

“目前主要经营一些日常百货之类的小商品,生意还不错。”陶小亮介绍道。

“嗯,衣服的事已经处理好了,但可能还得再等几个月才能拿到货,暂时先做着吧。”林启风道。

情况还可以接受,等到服装厂建成投产,到时候摆摊赚的这点钱,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简单叮嘱两句,林启风没再多待,骑上车径直回家去了。

一上午时间,大半都耗在了路上,到家已经中午,到饭点了,林启风突然有点懊恼,刚才为什么不直接在外面吃点?

难道要自己开火?想想自己的厨艺,林启风果断把想法掐灭在了摇篮里。

“要不去吴老头家蹭顿饭?他不是让我陪他下棋吗?怎么着也得管顿饭吧?”林启风琢磨着,这个理由挺充分。

两家来往这么久,之前也没少在他家蹭饭,倒也不至于害羞抹不开面子。

想好了就去,林启风翻出两包茶叶,拎着去了吴老头家。

茶叶本来是买来自己喝的,但现在既然要去蹭饭,空着手总归不好,想想吴老头爱茶如命的性子,这也算投其所好了吧。

两包茶叶换一顿饭,怎么算都是吴老头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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