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实个案,当时人"豆豆"述,我摸童代笔。这个世界信则有,信则无。当时人我小时候屋村大的朋友,大家老妈子的麻雀脚。屋村大,其实最自由,想做什么都可以,整条村任你走,什么都玩,我们经常入差馆,可她的环境极端的差。内容真实的,你也可以当故事。但这个世界,确实有班人活在黑暗中。
以以"豆豆"身份写作
我系个二十岁既中女,我十岁开始离家走。原因,简单。同大份同类样,都系来自典型的破碎家,幸福离我很远。父亲个酒鬼,虫。母亲个赌鬼,每天都很热闹,像赌场样。八岁我已经通各赌,玩法。十二岁被兄奸,现在正服十年有期徒刑。幸福的,父亲死得早,的话,我人的头两个男人就他们,离开我唯的路。
幸,父母留给我唯的东西,就我的副漂亮的面孔,与鬩鬼的身材。十岁那年开始,我就直依靠男人过活,每天都忙于讨男人。就像只害怕主人遗弃的小狗样。
男人就寻刺激,新鲜感的动物。多看的女人,多玩的玩,多名贵的跑车,时间耐了。还会变成烂货。放置在旁。要然,买那么多跑车做什么?手只有双,车只能用。男人很易看穿,就新鲜感。所以样貌身材多差的女人,也会敌人。
我们这些天猎手,优势只早着先机罢了,能贪心。得到了想要的,就得放手到位。
这十二年里头,我已经数清跟过多少男人。上过多少次床。堕过多少次胎。死,并可怕。活得像个死人,才最可怕。我从未想过自杀,如果要自杀请趁早,别在痛苦过后才自杀,这最蠢的。过去了,还有什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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