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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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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不用去医院”。

“我被咒灵缠上了。”

说完这句话,他倒在我的面前。

我没有惊恐地大声呼叫,也没有急着叫救护车,他刚才说了被咒灵缠上,那就意味着去医院根本没用,还有可能因为奇怪的病症惹人怀疑。

我只能把相叶江里带回自己的家里,虽说让一个成年男子进入自己的家不太安全,但看他目前的状态估计给我造成不了什么伤害。

我打了出租车,让司机帮忙把他搬到车上。

“小姐,你的男朋友是喝醉了吗?”司机边开车边问。

“不是,他不是……”本想说他不是我男朋友,但这样反而惹人怀疑,干脆直接承认,“不是喝醉,只是身体不太舒服,胃疼。”

“这样啊,我还担心他喝醉了会吐在车上。”司机用放心的口吻说。

我:……原来担心的是这个。

我刚才托着相叶江里的肩膀把他从地面上抬起来时才发现他很瘦,骨头都有点硌手。

车子打拐弯的时候因为惯性,相叶江里本来歪靠在另一边的头直接倒过来扣在我的肩膀上。

我想把他扶回去,又发现司机正从后视镜偷看,干脆不管了。

原本只是在旁边的办公桌上工作时还不觉得,现在就这样歪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才嗅到他的发丝居然传来了水蜜桃的香味。

这是用了和我同款的洗发水吗?

我还以为男生都不喜欢这种水果香味的香波。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相叶江里挪到客厅的沙发上,我觉得自己的背都在出汗。

他还处在昏睡状态,而且从那带着乌紫色的嘴唇来看,睡得并不安稳。

我把手放在他的额头处,试探他的体温,没有发烧,反而偏低。等会儿暖气完全热起来可能会好点。

“相叶老师,相叶老师。”小声叫了他几遍,没有得到应声。

我从房间里找出一条小毛毯给他盖上,他偏着头侧睡在沙发上,眼角都在诉说着无声的委屈。

有那么一瞬间,我竟然生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我今天也没做什么正经事,怎么会累到生出这种荒谬感。

刺啦——

脚擦到了什么东西。

我蹲下身去看,那是相叶江里的购物袋,随意扒拉了一下,里面都是速食方便的盒装食品,还有罐头什么的。估计连晚饭都没吃。

正打算站起身来去厨房做点东西给他吃的时候,他戴着皮质手套的手垂下来,悬在沙发的边沿。

我盯着他的手,没动了。

初次见面那天比今日要冷,那天他都没戴手套,为什么现在却戴上了呢?

现在他还没醒,悄悄看一眼应该没什么关系。

我轻轻拉住相叶的手,才摸到手指就察觉不对。

为什么感觉自己摸到的不是手指,而是没有肉的指骨?

从手腕处拉下,慢慢摘下他的手套。

五根手指的半截已经变成了白花花的指骨,上面没有一点筋肉组织,像是上健康课时老师使用的骨头样本。

另一只手也是这样吗?

“莉香……老师?”他虚弱的声音在上方响起。

我连忙松手,“相叶老师,你醒了,那个……手套……”

他吃力地坐直身体,脸上没有被人冒犯后的生气,“你看到了吗?”

“啊……嗯,手指怎么会变成指骨了?会很疼吗?”我的嗓子变干,声音都在颤抖。

相叶江里摘下另一只手的手套,现在十根手指自指尖起往下的半截都变成了光秃秃的指骨,“手指倒是不疼,反而这几天开始频繁地咳血,有点严重。”

什么有点严重,咳血是超级严重了好吧!看他这么淡然的样子,连我都忍不住替他着急。

“咳咳咳咳——”又开始咳嗽起来,他用只有半截手指的手捂住嘴唇,红色的血从指缝间流出来,“落到你的毛毯上了,真是不好意思。”

“没关系,没关系的。我……我去找纸巾给你擦。”

一团又一团开了红梅的纸巾落在沙发的旁边。

“相叶老师,我认识一个很厉害的咒术师,等会儿我帮你联系她,你给她描述一下被咒灵缠上的症状,说不定可以治好你的病。”家入见过那么多的病人,还会使用【反转术式】,要治相叶江里的病,不说百分百,至少百分之九十的成功率是有的。

森鸥外在上个周目活了很多年,自莉香死后活了很多很多年。

活到卸任首领的位子,活到中原中也能独当一面地处理afia的大小事务。

人变老了,按理来说思维也该变得迟钝,可是爱却不会。

连伏在膝头的爱丽丝都要嘲笑他酸了吧唧的想法。

“林太郎,小老头!都这么老了,怎么还好意思去想莉香的事。”爱丽丝笑嘻嘻地用言语的尖刀去捅他。

“爱丽丝酱,这你就不懂了。”森鸥外摸着爱丽丝的头发,“正是因为老了才有时间去想莉香的事。”

莉香和他交往的时候,他比莉香大二十来岁。

现在,他已经比莉香大五十来岁。

时空穿梭哪有这么简单,必须消耗巨大的代价,森鸥外记得那个异能的名字叫【执念与诅咒】。

也不能完全算是异能,是异能和诅咒的杂交物,持有这项能力的“他”是咒灵和人类生下的怪胎。

“你的执念是和爱有关吗?”他只有一只眼睛,眼白很多,瞳孔只是一点点。问这话时,他用那只诡异的眼看森鸥外,不像看猎物,只是纯粹冰冷。

“是。”但和莉香的关系仅用一个“爱”字概括太显得肤浅。他说的“爱”不是​‌‌‍​男­‍‍​女‍‌​挂在嘴边的“我爱你”的那个“爱”,不是人对小猫小狗轻浮说出口的“爱你哟”的那个“爱”。不是可以挂在商场售卖的红色串珠,是他藏在心脏里不想被别人看见,又想被莉香看见的“爱”。

“总是这样,你们都总是这样,”能力的持有者觉得好笑,“会后悔的,所有求过我,使用过【执念与诅咒】的人都会后悔的。”

森鸥外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我是例外。”

【执念与诅咒】这项能力应该改个名字叫【爱与诅咒】才对。

爱本来就是和诅咒共生的危险东西。

森鸥外逆着时空的河流往上走,越过三十多年的时光,从他选择和莉香见面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要背负诅咒。

这诅咒和莉香的异能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如果莉香爱他,他就活。如果莉香不爱他,他就死。

森鸥外太过自满,以至于没有考虑过后面的一种情况。

莉香怎么会不爱他?

所以在咒术高专见面的那刻会嚣张地说出那种话,“如果恨我就用你的异能杀了我”。

在这个周目呆了这么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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