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去了。”
“让你饿肚子, 我也太不称职了。”常胜低头看了看她拉住自己的一双小手, 白白嫩嫩的, 软得不像话。他收回目光:“一晚上了就知道担心那兔子,可算也关心一下我了。”
言罢,他指了指自己平时藏东西的草堆:“我拿点家伙再出去,不会有事儿的,放心吧。”
听他这样说,是铁了心要出去,岳诗双便不再阻拦,放开手点点头:“那你自己当心点,早点回来,我等你。”
常胜撇了一眼还昏睡在稻草堆上的大洪,心里那种被比下去的劲儿总算消退了一些,从洞口拎了两块趁手的石头,转身出了洞。
岳诗双记得原文里说过,隼族长年生活在峭壁上,对于生活在尖齿岭、享受优渥资源的狼族始终虎视眈眈。如今即使被狼族部落放逐,看到大洪身上的伤是被隼族弄的,想必常胜心里也难免会起波澜。他是部落头狼的儿子,身上那股子责任感是不会轻易消退的。
所以这趟他出门,大概不仅是要找猎物,最重要的还是打探一下隼族的动向。岳诗双没有理由再拦着他。
她找了一块干净些的小兽皮,沾了水替大洪把各处伤口擦了擦。身为兔族,大洪的长相与粗犷的常胜简直天差地别。她依稀记得,大洪出生时,部落发了洪水,才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实际上他本人长相有些阴柔,白白净净的,有一点像女孩子。也难怪一身肌肉的常胜会轻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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