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琬想了下,还是觉得时间对不上。
她当时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年纪很大。
照她刚才的话来说,被陷害那会儿还没有嫁人,应该是十四五左右。
“娘,那您从京城出来后,又经历了什么?”
耿氏看着聪明的儿媳,叹口气,道:
“那小厮是我救得,不过我救了之后就忘了。他对我倒是客气,而且也还好。更何况我这人吧,有个毛病,喜欢兜里揣银票。当时被带走的时候,身上有五百两呢。”
“五百?”丁琬惊讶。
耿氏笑着点点头,继续说:
“我掌管济阳伯的中馈,我身上从来不缺钱。因为爹娘不在,我总觉得身上有钱心不慌。所以你当时要开酒坊,我是赞同的。女人赚钱可以,不靠男人也成。”
丁琬“嗯”了一声,听她继续往下说。
“那小厮见我有钱,而且他也回不去了,就跟我商量去个偏点的地方,安家落户。五百两盖房、买地都够了。我也回不去京城,想想也就答应了。”
“那后来呢?您怎么来的这边?”
“听我慢慢说。”
耿氏说完,起身把枕头搁好,娘俩直接上炕躺着。
“我那会儿跟你说的,出海的事儿,那是真的。我们去了一个渔村,买艘船,养了些渔民,我的日子过得并不差。那小厮对我也规矩,其实我有想过,既然回不去,他对我也好,我就索性嫁了。”
我的天,这还真是适应能力超强,出来就没想回!
不过倒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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