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地构思呢?如果我现在抄袭出来,那么以后他还会不会成为网络文学的一杆旗帜?
后来我改变了主意。原因就是这次地英国旅行。我知道在整个九十年代大陆的流行文化总是在追赶着别人地影子,从港澳台到日本、韩国。****无论是正统的媒体还是没有多少主见的“小年轻”,大家似乎都没有想到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寻找能够汲取的营养。或者说这个时代的人还在思想中认为“传统的”已经开始落伍,这个世界将会和我们那些邻居一样变得更加西化,也许有人认识到了传统的中国文化究竟有多么大的魅力,但是他们却不会想到今后我们要向全世界宣扬中国的思想,传播中国的文化,努力增加汉语的普及程度。而且那个英国老太太让我明白了,即便是已经沦落为二流发达国家的英吉利,他们依然在文化界努力的保持自己的存在,维护着自己的影响力,因为这种国家软实力在和平时期比飞机大炮更有威力。
这次不是我想低调的出版,也不是我故弄玄虚的炒作,而是徒弟被香蕉给“劫持”走了,现在我的身边没人有资格来执行这个任务,不是我不放心那些早就独当一面的手下,而是他们都知道王红娟对这部书的执着,如果谁胆敢在她不在的时候“抢功”,那么其结局估计并不会比剧中的沙僧好多少。*****
“你们天天的往动漫社跑,难道就不能找点别的事做?”坐在沙发上正和雨光拼《雷神之锤》的我有些不解的问杨宫:“哪怕在家玩游戏也行啊,这部我新出的射击类游戏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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