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受开始填充内容。
“二八佳人体似酥……”
刚落笔,子受就觉得不行。
太高雅文艺了。
子受摸不准这个时候人们对小刘备的容忍程度。
古代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文学尺度非常开放,东汉文学家张衡曾写过《同声歌》,以女性第一人称描写男女在新婚之夜的心情,不仅风靡一时,后世对此诗的评价也很高,认为它“丽而不淫”、“寄兴高远”、“以喻臣子之事君也”。
那本更著名的就更不说什么了。
子受觉得,如果自己写得太艺术,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高雅的行为,哪怕没有内涵,也能被脑补出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引来人们竞相模仿,就连里面404的部分,可能也会被解释成为艺术需要。
综合以前的事来看,很大可能会这样完犊子。
子受掂量了一下自己的文化水平,估计也写不出来大雅之作,索性一点文雅都不要,莽足了劲往俗里写,决不能故事里带俗,必须俗里带故事。
子受换了张纸,重新写:“阿宾的……并不理想……”
他并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短小,一口气连着写了三个故事。
虽说是俗中带故事,但这故事也经过精心设计,毕竟得靠故事来传播。
低俗之语再好,也不可能有多少人厚着脸皮公开谈论,那些似是而非引人无限遐想的部分,才是加快传播速度的至宝。
不过子受也知道,故事写得太好容易受人推崇,所以只写个开头,稍加描绘,再加上大篇幅的低俗之语后,直接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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