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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记得当时初见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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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新书求收藏求留言求鞭打 果然接连几日,胡家老夫人见老周每天领着小孩子们来粥棚,十分呵护,必定要叫孩子们个个都能吃到粥,是个有担当的,于是唤丫鬟来叫他过去,问了一番话,老周只说自己定要照顾这群孩子,若是只管自己走了,剩下这群孩子们无依无靠,好生可怜。

说的胡老夫人一阵眼泪涟涟。

老周趁便道:“小人有个妹子,也算伶俐,烧水劈柴都使得,不知老夫人府上缺不缺使的丫头?”

胡老夫人对大丫鬟笑道:“你看,他还真是个聪明的。”

于是便让丽娘进了胡家做丫头。丽娘为人老实,又勤快伶俐,不几日便哄得老夫人喜欢。

小凌本不想让丽娘进胡家,小七却说:“咱们男孩子,苦一点就算了,丽娘是女孩儿,进了胡家,多少吃穿就不必愁了,可不比她跟着你强?”

小凌恋恋不舍,“她本是住在我家旁边,那时候,我爹爹还活着,丽娘家里没有爹爹,娘几个但凡有重的活计,都是爹爹同我去帮忙,丽娘的娘也早就不在,是一个姨母带着她们姊妹……那时候,她偷偷给我做过鞋子、袜子,我还没舍得穿,爹爹便死了。”

他表情平淡,似是说着别人的故事,“后来丽娘姨母嫁去了外地一户人家做妾,带走了小妹子。丽娘年纪实在大了,那家人就不肯要她,我们两个也没有多大,每天弄到一点吃的,我定是要带回来分她一半。她做绣活出去变卖,换了米面,也定是要给我留着的。”

脸上含笑,“我本来以为,咱们总能熬过这一次,等再大几年,我赚了多多的银子,便要风风光光八人大轿娶她过门——”

小七不忍,“小凌哥,别说了。丽娘如今不过是去做丫鬟,又不是卖身进去的,日后你有了银子,还怕赎不出她来?胡家老夫人那个情,必定会成全你们的。”

小凌怅然。

老周得了好名声,又有丽娘在胡家照应,小凌带孩子们去粥棚,便总是能排在最前面。

其他几家粥棚见胡家如此安排,也只得让带了小孩子的排在前头。如此一来,小凌手下的几十个孩子,日日都能填饱肚子。

老周等人,也得了便宜,不必与其他汉子每日拥挤争吃食。

既是温饱无忧,老周便叫了小凌来,问可有赚钱的法子。

小凌警惕,“我年纪又小,就是出去做活,人家也多有不肯要的。周大哥,论起给人帮工,又苦又累,又有什么意思?”

老周就问:“那你——小七可有什么好法子?”

小凌本不想说,但老周一脸急切,只得道:“他倒是说有个法子,比帮工强了许多。”

老周再问,小凌便不肯再说。老周无法,狠声道:“那个小七,倒是瞧不出来有甚么特别,别不过是小孩子胡扯,却把你唬住了。”

小凌笑,“他还说,你若是不信,从明天开始,每天下午往城南织布巷去,若是见到一个穿灰衣的高个子半老头儿,你便求他赏口饭吃。他要是不答应,你多求几次,必定是准的。”

“你莫不是消遣我?”老周怒道:“要真是真阳,你自己怎么不去?”

小凌又一迟疑,“他说了,那老头不会理会我们这样半大孩子。”

老周一想,果然是干活还是不能指望小凌这样十几岁的孩子,遂将信将疑,“我明天且去看看,若三五天的还没见到那人,你可要小心你的小命!”

小七道:“他可信了?”

小凌笑吟吟,“他还有甚么不信的?左右没什么事情,就往织布巷转一圈,也不费什么事。”沉吟片刻,“只是,我怎么听着,你说那个事,总觉着不妥?老周可不是甚么好东西,别回头惹恼了他,咱们可要倒霉的!”

小七混不在意,“织布巷里面住了一个美娇娘,跟一个小郡王有些瓜葛,只是出身不是很好,不好娶回家里,所以小郡王就金屋藏娇了。那高个子老头儿,是那美娇娘的爹,他们家正要找几房不知究底又肯干活脑子不大知道机变的忠实仆人,老周人是笨了点,想要在街头混出个样子来,不大容易。”笑嘻嘻道:“你瞧我可真是心善。”

小凌不禁越发纳罕这个小孩儿,竟有如此见识。

“老周那边的人,有几个不甘人下的,老周再这么下去,早迟是一死。他这次要是能当了人家仆人,离开偃师,也算是一桩好事。”

小凌见他安排的妥当,“你这是做甚么?”

小七看着他,“小凌哥,你又不是不知道,不管是你,或是老周,都没法保得那么多人生活。这年头,要狠才能赢,你们两个,都差了些,不够心狠,又不够手辣。”

小凌默默无语。许久方道:“你小小年纪,怎么懂这样多?你幸而是遇着我,换个人,早杀了你。”

小七一吐舌头。小凌顿时想到,他怕不是一早就看出,他不会对个小孩子下狠手。心下一阵叹息。

过得几日,老周果然进了那家做仆人,并带了几个素来与他交好的几个汉子去。余下众人,推了一人做首领,也就不再带小凌这儿的孩子们去粥棚站队了。只是这个法子甚好,当日便有其他流浪汉队伍来与小凌接洽,揽了这个事儿去。

小凌心中忐忑,唯恐这个法子用不了许久。

小七却道:“这个不用怕,四娘如今病已经大好了,丽娘可以养她。我叫她在胡府不远地方租了一个房子,你明日就让四娘搬过去。老二、老三这些日子以来,也知道做事了,要是他们来跟你说,要分出去自己经营,你别拦着他俩个,随他们去。”

小凌骇道:“他俩个怎么行?”

“怎么不行?”小七反问:“他们又不比你小很多,也不是不懂事。”

小凌叹道:“这便如自己一手经营的家,一下子就给劈分开了,我心里好不难受——小七,我本不该收留你。”

小七一点不怕,“小凌哥,等这里事情了结了,我求你一件事情。”

小凌低头,“什么事情?你这样稀奇古怪,可别害我。”

“我求你送我去一个地方。”

“我可不会离开偃师。”小凌想都没想。小七知他是不肯离开丽娘,“等你帮我这一次,我保你有钱给丽娘赎身,并四娘也能一起养活。”

由不得小凌不心动。

他知自己本不该信这个看起来只得五六岁的孩子,只是这孩子头脑明,每做一件事情,都不会白费,想来谋划已久,专门选了自己这样笨人来行事——自己不知不觉,竟是照着他画的路子走过来了。

想来,也真是奇怪。

过了几个月,天气渐渐暖和,小凌身边的孩子越来越少。四娘跟了丽娘去,另一个七岁的男孩子突然得了重病,没几日便死了;老二、老三带了大部分孩子走,与另一帮人结成一伙;小凌身边只剩下四、五个病弱孩子。

好在天也暖了,夜晚也能过得去。破屋既然人少了,也就宽敞多了。小凌仍每日出去寻食觅活,其他几个孩子轮流看家。等夏日过了去,小凌个子猛的窜了一下,俨然像个成年男子模样,唇上也生出了淡淡的胡须。

小七倒是几乎没什么变化,小脸却是渐渐变的白净了,丽娘数月没见着他,再见几乎愕然,“你怎么……”她说不好。

小七自己不觉有什么不同,顺口就问:“我怎么了?”

丽娘指着他,“你好像……比刚来时候白多了。”

小七一自己脸,“我怎么没觉得?”心想许是因为现在晚上睡得好,又能吃饱的缘故。只是身高没怎么增加。小凌问他知不知道自己几岁,他说已经有六岁了,瞧着个头,倒是显得小。

丽娘这几个月来,越发出落的好了。她个子也高了些,原本黄黄瘦瘦的小脸,如今就好似银盘似的饱满起来,手臂也有了些,不再那样瘦的叫人心疼。因是胡家老夫人的丫鬟,穿戴也华丽致,又已经学会指示下人做事,越发有个小大姐的样子。

小凌又是欢喜又是担忧,愈发忐忑起来。

丽娘不懂小凌心思,径自道:“小凌哥,我给你做了鞋袜并外衣,你穿穿看,要是不合身,我好赶着改出来。”十分贤惠。

小七心里也想,这两个少年‍​‌男‎​女‌‌‍­,倒是真真合衬。小凌长相也可以算是清秀,算过得去,丽娘亦是那种小家碧玉似的女孩,身世相当,又是同甘共苦过来的,青梅竹马,大抵不过如此了。

小凌微微红了脸,接过鞋袜并衣裳,进里屋去了。四娘便道:“小七哥哥,你好些日子没来看我,我可想你了。”忙从怀里掏出一个手帕,小心翼翼打开,原来里面放了两块米糕,已经挤碎了。

四娘一看,立时小嘴一扁,哭了出来,“哎呀,这可糟了!”

丽娘笑道:“好孩子,这值当什么呢?”

小七十分高兴,“碎了就碎了,又不打紧,又不是不能吃。”接过帕子,托在手心里面,捻了一块稍大的,往四娘口中塞过去,“咱们两个一起吃,那才叫香呢。”

四娘破涕为笑。

“我当她昨天怎么都不肯吃完,原来是想着你。”丽娘掩口轻笑。

四娘只比小七小一岁,正是最粘人的时候。当初小凌因是想着四娘是个女孩子,跟着丽娘,跟一群为人帮佣的女娘大婶们住在一个院子里,多少有个照应;她年纪又是最小,再跟着自己,总是不好。

小七没事便常过去看望四娘,因丽娘毕竟是做奴婢,不得每天都能出来照顾她,有时小七便在那里过夜,小凌也不多问。所以两个小孩子倒是真要好。

小凌也曾背后同丽娘道:“小七这孩子,别看年纪不大,做事倒是井井有条,有他照顾四娘,再有你,四娘这边我就放心了。”他是真拿四娘当自己亲妹子看待。

他现在在外面做些散活,譬如帮人卸货、装货,抑或说书茶馆里面帮人跑腿的活计,每天也有些收入。那几个孩子也能出去乞讨,得些铜板,只有小七,别说从来不去乞讨,就是去粥棚,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从不正经做事。

但他居然偶尔能弄到一两以上的银子。他只要一喊上小凌,必定有不菲收入,因此那几个孩子本背后说他不事生产,整日吃白食,见了银子,也只好住口。

小凌也不是不疑心他银子从哪里来的,他只说,你只管把钱收好,别的不要问。

如此神秘鬼祟。

丽娘倒是没多想,“许是他靠自己聪明,得来的银子。他也知道自己太小,所以每次去收钱,总是叫上你,可见不是个笨的。”

小凌无奈,“我总是怕他惹了不该惹的人,岂不是不好?”

丽娘瞧了瞧正低头与四娘说话的小七,轻叹道:“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但心中怎么都有一些莫名担忧。

过了许久,方问道:“你有没有问过,他家是哪里的?”

小凌摇头,“他说是被人拐出来的,记不得父母是谁,家住在哪里。”

“好可怜……”

这年秋天,小凌进了一家饭馆做小厮,生活渐渐稳定下来。

那四个大一些的孩子里面,一个被铁匠铺子寻去做了学徒;一个遇着同乡,说家乡族兄要养活他,遂哄了他去了;一个病得重了,被一个游方和尚治好,收他做了小沙弥,带了云游去了。另一个是瞎了一只眼,没有人要,仍跟着小凌。

小凌便另寻了一个小院子,同几个洗衣妇人合住。屋子略大了些,自己带了那个叫石头的孩子,并小七、四娘,一起住下。

每日早上,小凌出去上工,石头出门乞讨——他倒是便宜,人家一看他瞎了一只眼,总要多掏一个铜板,小七便在家里带了四娘生活。小七、四娘都小,够不着锅台做饭,小凌便与邻居黄婶子商议,每天五个铜板,管他两个两顿饭,早上是一人一个素馒头,中午一个素菜,一人一碗饭。晚上就等石头回来一起吃。

小凌是在饭馆里包伙,用不着在家吃,省了好些嚼用。丽娘过来的时候,也总是会带些菜食来,偶尔也能拿一块。如此,四个人的小日子倒是过得实在不错。

小七白日无事,寻了几块青石板,央石匠打磨光滑,做成方方正正样子,买了几石笔,教四娘认字。

黄婶子稀罕:“小七,你竟还认字?”

小七装憨,笑而不语。

黄婶子千辛万苦,攒钱送儿子小黄去上了学堂,小黄争气,也算学的有模有样,正学到《千字文》,见小七随便抽出哪一句,都不必看书,随口道来,不由羡慕妒忌,讥笑他“也知道之乎者也”。

小七不想理会他。四娘年纪小,多半是不能领会的,他只教了她《三字经》,略识了几个字,并会写自己名字罢了。

小黄见他也不过只会千百三几样,遂起了轻蔑之心,不把他放在眼里。小七也不去招惹他,反倒处处避让。

四娘小小年纪,也知道小黄有些蛮不讲理,委屈问道:“小七哥哥,那个小黄,也真是讨厌!”

小七一笑,她头,“别理他便是。咱们不跟他一般见识。”

小黄洋洋自得,黄婶子亦觉着自己儿子聪明机敏,比起小七这样无父无母的孤儿强多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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