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少华三十七岁,大眼睛,小双眼皮,长的不懒,特别是他那长脖子上的喉咙长的好,长的适称。长相虽挺俊,可就是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丁少华很少去生产队干活,整天东游西逛,谁家有什么婚丧嫁娶大事小情的他准知道,也准到场,到场后还满张罗,不知情的还以为他是主事的呢。佟春华也就是为人家主持婚礼时才知道这个“丁香”的。丁少华也只是听有人喊“佟大娘们”,还不知人家叫佟春华呢。
丁少华最忙的时候是年底杀猪的时候,每天大清早他就挨家转悠,谁家有杀猪迹象时,他便不请自到。在生产队里藏奸耍滑,可这样的事他从不惜力还会干。时间长了,谁家杀猪找人帮忙时,都暗里算他一个。一天赶上两家杀猪时,是丁少华最忙的时候,他干完这家又忙那家,冬天里忙出了汗也不说累。到了吃饭时候是他最拿派的时候,谁家也不能让他白忙呀。这时的丁香,脸上显出了比吃了猪肉还香、还美的神采。
多年来,附近的住家全吃遍了,眼下正向四周扩展。这不,听说葛家堡子有饭局,便涉足十来里路赶来了。路遥,消息得到的晚,不然早来帮忙了,省得“你们猜,我吃了没?”
“丁香,你猜这是什么肉?”佟春华指着小铝钵里的一块肉说。
把肉放进嘴里咀嚼着,“这是山上的野兔子。”
这只山兔子是孙芳平送来的。单炖山兔子有土腥味,佟春华杀了一只大公鸡一起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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