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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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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思溜进了任明卿的房间。

任明卿的房间陈设跟他一模一样,只是比他要整洁很多。他是个懒人,李让是个工作狂,他们两人的卧室乱得跟狗窝一样,臭衣服臭袜子满天飞。任明卿和庄墨的就不一样了,衣柜一边挂着熨好了的衬衫,另一边挂着西装外套,皮鞋、运动鞋各占半边天下,在地灯的照耀下简直像商场的橱窗。

谭思捡起了任明卿的NB:“这双配色好看!”回去买一双。

底下庄墨和许唯笑起来。谭思惊醒了,放下了任明卿的鞋,绕到了书桌前面。电脑开着,屏幕上是任明卿早上新写的稿子,大概是中午他睡觉的时候庄墨在看。谭思就看过任明卿那篇全文删除的文章,其他的全都没看过,避嫌,谭思对他的商稿水平还蛮好奇的,坐下来翻看。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底部字数统计:1.1万字。

谭思“诶”了一声,年轻人的创作激情真可怕啊。

他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面目扭曲。

他不信这个邪,又打开了注明是昨天的稿子,匆匆看了一遍,面目继续扭曲。

抛开手速不讲,度他山现在的稿件质量,对比他自己的稿件质量,只有五个字可以形容:爸爸打儿子。

如果说第一个人物小传的时候,他还揣测度他山太匠气,缺乏灵气,那么写到现在,度他山已经完全进入故事当中了。他的文章结构还是精心设计过的,但是他可以做到浑然天成。谭思意识到他所鄙夷的匠气竟然能够带来源源不断的灵感的,因为世界观越写越大,故事越写越厚实,灵感也就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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