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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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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军队,也不会,更不敢动手,因为谁也惹不起一个半神高手。

同时,有金龙皇他们在,也能保证佣兵团的安全。

“好吧,国王给了多少酬劳?”公羊星瀚比较关心这个。

艾伦一噎:“给了一万紫晶币,二十万金币的酬劳,沿途一切花销,都能在当地报销。”

“还不错。”公羊星瀚乐呵呵的点头:“那就这样吧!”

艾伦无奈了一“你就不在乎别的了?”

“还有什么别的?”公羊星瀚不太明白这里头还有什么说法?

“你是个半神啊!”艾伦捶胸顿足:“一个半神高手,岂能是一点小钱就能指使动的?”

“一万紫晶币,已经不少了。”公羊星瀚对自己这个半神的身份看的不是很重,他更喜欢当奶爸,当他的兽医。

金龙皇在一边懒洋洋的道:“他就是个瓜皮,甭理他。”

公羊星瀚大怒:“少学人老陕说话,你又不是陕西的!”

作者闲话:

今天很痛苦,朋友远道而来看江湖,结果来得太早了,江湖没睡醒,被迫跟她玩了半天……睡了两个小时,朋友智商超高,将江湖的玩具……一个四合院的模型,拼完了!保持空白

313太吵了

313太吵了

“我就是说说么,感觉还不错!”金龙皇觉得这种说话的调调挺有意思的,大陆上没有这么说话的口音。

公羊星瀚颓废的抱着脑袋蹲那里:“以后不跟你说我大学的事情了。”

大学的时候,天南海北的同窗多得是,有个老陕太简单了,学过几句陕西老话,就觉得牛掰了。

不管说什么口音的话,反正是艾伦觉得不合算,他又去王宫见国王了,

回来之后,带回来一个长条的礼盒,两个­‍‎‌大‌​­力­‍‎‌‎士吃力的抬着,不知道里头装了什么,好重的样子。

打发走身后两个帮忙抬着盒的两个­‍‎‌大‌​­力­‍‎‌‎士,打开了礼盒。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把剑,一把双手重剑。

这把剑没有开刃,很普通的外观,只有把手那里是金丝缠绕的,上面没有任何镶嵌,只在剑身上有一行字:重剑,无锋。

“这就是双手重剑无镩?”金龙皇凑了过来。

“是的!”艾伦兴奋的脸都红了。

“据说是大陆上有名的­‍‎‌大‌​­力­‍‎‌‎武神无锋的武器,重剑,无锋?”公羊星瀚也稀奇了。

­‍‎‌大‌​­力­‍‎‌‎武神,据说是一个能硬撼龙族的家伙,不知道传说是不是真的,因为他一辈子都没跟巨龙真的较量过,但是他跟亚龙兽较量过力量,然后他嬴了。

他的武器,就是这把据说是当年的矮人王为他专门量身定做的重剑,无锋。

因为太重了,一般人都拿不动。

一剑下去,跟被一把大锤子砸了是一样的效果,于是,就没开刃。

一辈子都没有开刃,这把剑,在历史上评价很高,甚至有的迂腐的老学究认为这是一把“仁慈的剑”。

就因为没开过锋刃。

于是,这个东西就越来越传奇了。

同样的,他的主人,­‍‎‌大‌​­力­‍‎‌‎武神据说是一位半神强者,不过最后陨落了,

活了三万多年。

公羊星瀚吐舌头,太能活了!

他好好保养保养,也活个三四万年的……还能抡起这么重的重剑砸人…

“这把剑就是艾米王室请您出手护送粮食的谢礼。”艾伦最为美滋滋:“我就知道,他们有好东西不给我,偏偏要我去一趟王宫才肯交出来。”

金龙皇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把剑好在哪儿,拿在手里晃了一下:“还行吧。”

他拿着轻轻松松,公羊星瀚就眼馋了,他也伸手去拿……结果金龙皇给他之后,公羊星瀚直接弯腰,手触地面!

“哎呀!”公羊星瀚惊叫了一声,条件反射,反重力术一下子就用了出来,那把剑就跟牙签一样轻轻松松的被他拿了起来吓死我了!”

一开始重如泰山,在反重力术下,才成了一根鸿毛。

这把重剑古朴而沧桑,乃是成了名的兵器,公羊星瀚耍了两下,金龙皇皱眉:“看着怎么这么别扭呢?就好像是一个豆芽菜在挥动着大锤子。”

“你才豆芽菜!”公羊星瀚吸了吸鼻子,他的确不是舞刀弄枪的料。

艾伦看着眼馋,亚伯拉罕也就比他力气大点,也大不了多少,自己努努力,应该能……耍一下这把宝剑。

公羊星瀚跟金龙皇对视一眼,一人一龙坏的冒油了,将大剑放在那里,

眼睁睁的看着艾伦上去,双手握剑“起”的喝了一声。

结果……很现实的,大剑一动不动。

“唔!”艾伦的脸涨红了,努力使劲儿。

“哎呀!”艾伦的脸都紫了,憋气憋的!

最后,艾伦的俊脸都扭曲了,才松开手,巨剑……纹丝没动。

公羊星瀚跟金龙皇已经笑的直不起来腰了。

“你们俩!”艾伦这个气啊:“看我笑话。”

“我是巨龙,力气大没什么;他是半神,都用了反重力术,你什么都不用,就这么想拿起来,做梦呢?”金龙皇哈哈大乐这可是半神的武器。

“是啊!”公羊星瀚擦着眼泪:“你刚才脸都憋紫了。”

“嗨!”艾伦气过了就自己笑了:“我跟你们俩较什么劲儿?你们俩根本就不是人!”

说完,他一转身跑了。

公羊星瀚跟金龙皇被骂的面面相觑,然后金龙皇大怒:“老子根本就不是人!老子是巨龙!”

“可是我是人类。”公羊星瀚咬牙切齿的道:“他敢骂我不是人,看我出去怎么收拾他,工钱扣一半先!”

工钱扣多少无所谓,倒是三天之后,启程护送粮草给养以及军械等物,

开始准备要往厄尔斯城去了。

艾伦招收了一些佣兵到佣兵团里,待遇从优,尤其是这些人知道佣兵团的团长是个半神之后,简直是蜂拥而至!

经过几次筛选之后,留下了接近一千人,其中,叶小天也拉来了一伙,就是黄大胡子他们。

老熟人,黄大胡子也想带着自己的小队找棵大树好乘凉。

于是,就有了运送这次军资的机会,叶小天带队,黄大胡子给他当副队长。

走的时候,公羊星瀚见到黄大胡子还吃了一惊:“是你啊!”

几年未见,黄大胡子还是那样,只是好像更沧桑了一些。

也是,佣兵们的生活风餐露宿,很显老的。

“是啊!”黄大胡子还不知道公羊星瀚就是亚伯拉罕半神,他们的团长,还当他也是跟叶小天一起的,就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也来啦?是当文书还是后勤?”

“我……文书……。”临走的时候,艾伦的确带了很多文书给他,他懒得看,就都签名了。

艾伦还说他要细细的看,这里头很多条款什么什么的,他就握着拳头在他眼前晃了晃:“谁敢赖我的钱,看我不揍死他!”

在暴力宣言之后,艾伦灰溜溜的走了,跟这种人没法儿沟通。

决定以后当他是人形印章用就行了。

“是吧!”黄大胡子神采飞扬的道:“我看你也就能当个文书,小天少爷还是很顾念旧情的。”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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