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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与结婚多年的妻子生养孩子,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沈云梦不愿意孕育,她说:“你现在只是个助教,身上背着房贷,在学校里还处处被教授压一头,我们怎么养孩子?”
沈云梦说得也有道理。
向兴学每次去医院,都会听到父亲,在清醒的时候,说俨俨小时候只有暖水瓶那么大,长大一点儿就会叫爷爷爷爷,爱哭也爱笑,可爱极了。
俨俨不仅是俨俨。
向兴学见到瘦脱了人形的父亲就会难过,还会自责,他寒窗苦读数十年,读硕士,读博士,追文学的梦,结果没有天赐的才华,没有喷薄的文字,只能在学校里做助教,他辛辛苦苦写论文,发期刊的时候却只是第二作者,有时候连第二作者都不是,作者永远都是他的恩师。当助教挣不了多少钱,所以沈云梦不愿意生孩子。
向兴学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怪圈,他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沈云梦也不快乐,沈云梦总说向兴学不再是为她写诗的向兴学了。
沈云梦是个矛盾的女人,她活在浪漫里,又格外现实。
后来她遇见一个作家,才华横溢,又含着金汤匙长大,能给沈云梦造梦。
她发现年少的喜欢也不一定是生命的全部,她还能在青春将逝的时候遇见新的爱情。
沈云梦要离婚,向兴学求她再撑一撑。
葬礼也会是这段婚姻的终点,沈云梦撑了足够久了。
她依然漂亮,穿着玄色的连衣裙,妆容精致又不失庄重,踩高跟鞋,挽向兴学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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