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风是胡汉混血儿,高高瘦瘦,肌肉均称,样子不是完全胡人,因为他没什么体毛,而且头发是黑色的。他个子高,又有肌肉,但不是壮汉的那种。
但是,他长了一双很有胡人特征的蓝绿色的眼睛。同时,他的皮肤异常白皙,不同于黄种人的肤质,他完全是白得发光,有点类似鬼神的意思。
他的眉目很温柔,像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他的年纪看着比台下坐着的这些伶人大了五岁左右,看起来就像一个靠得住的大哥哥一般。
这样一个奇异的人,在台上时而踢腿,时而展臂,却一点儿也看不出气喘之色。他十分轻松,带动得台下观众的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带动人悲伤的情绪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能把整个场面的气氛活跃起来,需要很强的舞台控制力。
台下来参与的伶人嘉宾中,有人评论说:“胡旋舞不愧是一代枭雄安禄山最擅长的舞蹈,今日看到才觉得比起莺莺燕燕的华乐大气许多。”
他这话一说,立刻有人不同意了,“你此言差矣,胡乐不是正道,是蛮夷之邦的歌舞音乐,当然不如华乐。胡乐虽令人耳目一新,可毕竟是因为不常见,若是日日叫你这样听,这样唱,不吵闹吗?”有人反驳回去。
这争论一直到表演完毕都没有结束,甚至这些人在回去的路上都在论辩,连达官贵人们都为此争论起来。
不过萧季凌并没有参与其中,在他心中华乐自然有高不可攀的地位,但也不代表胡乐就低贱,两种完全不同的曲风,本来就是并立的,没有哪个贵哪个贱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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