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想想内容,她就已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
h市的市心深处,暗藏着无数美味的夜宵摊。鹿晓在搬出秦家之前,常年跟着秦寂四处辗转在夜宵摊,一年四季十八番巷,几乎和每一处摊位的老板混了个烂熟。
“老板,还认得我么?”西装挺的秦寂站在黑漆漆的小摊前,笑着问老板。
老板是个胖子,乌溜溜的眼睛扫了一眼秦寂,震惊道:“卧槽?小秦?几年不见,你怎么变成衣冠禽兽了?走了歧途?”老板一言难尽脸。
秦寂:“……”
鹿晓:“噗啊哈哈哈……”
鹿晓笑得前俯后仰,脑袋顶上迎接了秦寂一根弹指:“去端菜!”秦寂喊。
“……哦。”鹿晓灰溜溜去小馆子的开放式后厨。
她对这里熟门熟路,纯粹因为年少时来了太多次。那时秦寂和哥们喝酒吹牛,唱歌弹吉他,她就在边上任劳任怨地替他们来回端新鲜出炉的烤串儿。
那时候小摊生意很火爆,据说自己取烤串可以打八折。秦寂的零花钱要请客挺紧张,为了能尽可能地让大家吃尽心一点,她就任劳任怨担负起了取烤串跑腿的工作,毕竟那些深藏在巷子里的小摊们实在是太好吃了!
秦寂的哥们们笑话她是“小打杂”,直到多年后她带着舍友到其一个摊位庆生,才知道原来自己取烤串并不打折的。老板看见她呆滞的样子,笑着告诉她这是秦寂的主意,秦寂原话是:你就让她多跑跑,女孩子,吃太多夜宵以后会长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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