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膝盖上长了生长纹,一条一条的波浪线,比肤色浅,很丑。他一点都不嫌弃,晚上他枕在我腿上看书,揪我腿毛,数我的生长纹,挠我痒痒肉,不知道哪来的这么多恶趣味。
我还不能说,就得惯着。
扯远了,扯远了。
反正不怪他认不出我,小学的我和高中的我差了那么多,他能认出我才怪。
我和他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我不学无术、天天混日子,他认真又刻板、活得严肃极了。斯斯文文的大男孩,做什么都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他长得清秀,是偶像剧和里男二号的长相。头发很软,手软,后来我知道了,他的身体和嘴唇也软。
早上起床洗漱的时候,没戴眼镜的他露出那一双美丽的眼睛,说话还有些刚刚睡醒的慵懒感觉。微微上扬的眼尾和懒洋洋的声音,完全不同于平时的他。
我在床上多赖一会儿,就为了多看两眼这样的他。
他有点瘦,睡衣穿得松松垮垮,总是露出锁骨来。我会等他刷完牙洗完脸了坐起来,抓紧机会多看两眼,等他换了衣服,再下床。
我觉出我对他不一般了,但是没想为什么。
他和大多数男生都不一样,说不上是好奇还是嫌弃,我老是盯着他看,悄悄地看。
高二,我的文科理科成绩差不多,说实话选哪个都无所谓。
他不喜欢物理,做了文科生。
我想了想,在表上选了文科。
分科前的最后一次考试,考前我仔仔细细复习,熬了大半个月,人都熬虚了,好不容易挤进了传说中的尖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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