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来!”
这么依偎着躺了片刻,金小丰探头伸手,正是想要把陆雪征搂到自己怀里。哪知就在此时,陆雪征却是开口说了话:“橱柜里有药油,自己去拿过来。”
金小丰没吭声,放下手臂翻身下床。重新打开房内电灯,两人在骤然而来的光明中对视了一眼,金小丰笑了,攥着那瓶药油爬上大床,依旧是笨嘴拙舌,只会唤一声:“干爹。”
陆雪征没理他,可是手上利索,三下五除二的扒下了他那睡袍。金小丰倒是机灵,不等吩咐,自己把裤衩也脱掉了。他不敢坐,光着屁股蹲在陆雪征面前。陆雪征在他那后背瘀伤上涂抹药油,他一声不吭的抱住膝盖低下头,极力的想要蜷缩成一个小男孩。
“干爹……”他又开了口,毫无预兆的低声说道:“我爱您。”
陆雪征在刺鼻的药油气息中打了个小喷嚏,发现藤棍这东西打人是厉害。看着金小丰的斑斓惨相,他有些心疼,同时又盘算着下山买它一捆藤棍回来——心疼归心疼,该揍也得揍。金小丰从小一身野兽气,若不是他打的够勤够狠,这小子也长不出今天这副人模样来!
“这要是当初在天津的时候,我非要你半条狗命不可!”他不接金小丰方才的话头,自顾自的说道:“现在不是那个世道了,我也没那么大脾气了;凡事你自己看着办吧!”
金小丰听闻此言,就又沉默了——干爹的心情并没有恢复过来,自己多说也是无益。
一番涂抹按摩过后,金小丰把药油放回橱柜,关灯上床预备继续睡觉。他知道自己此刻苦气冲天,十分熏人,所以犹犹豫豫的没有躺下。然而陆雪征看他半截铁塔似的坐在自己面前,十分碍眼,便一把将他扯过来搂进了被窝里:“发什么呆?睡觉!”
金小丰无声的叹息了,心中感到一阵满足——干爹是从来不会嫌他的。
一觉醒来,金小丰周身仍然是疼。吃过早饭之后,他忍痛下山去修理汽车;陆雪征又往金家打去了电话,想要对金世陵做出一番解释。
斯蒂芬妮接了电话,用稚嫩而又低沉的声音告诉他:“爸爸还是没有回来。”
陆雪征放下电话,莫名其妙。而陆云端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就将家中早餐装了一大饭盒,自己用手捧着送去金家——金家的仆人,因为已经接连几个月没有拿到工钱,所以纷纷不辞而别。金家的几个孩子本来是常去何将军家蹭饭的,但是承凯近来在旁人家中长住,一直不曾回来;金元生又要早出晚归的上学读书,斯蒂芬妮带着金雪生,也没个由头借口,就不好意思赶着饭点跑去何家要吃要喝。
陆云端一直是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身量,体格可是非常好,沿着公路向前匀速奔跑,呼吸一丝不乱。苏家栋在后面跟着他,累的张牙舞爪,心都要跳出来了。不久之后到了金家,陆云端进门一看,果然发现斯蒂芬妮和金雪生蹲在一只大饼干筒旁边,正用手掏里面的散碎渣滓往嘴里填。忽见陆云端来了,两人立刻起身冲了上来,金雪生向来贫嘴恶舌的,如今也乖巧了,把“大哥哥”三个字喊的震天响,却是不理苏家栋,因为看出苏家栋是个没本事的。
斯蒂芬妮现在和陆云端也熟悉了,一边吃早饭一边叽叽喳喳的说话,又不住的把长头发往耳朵后面掖去:“大哥哥,哥哥说我也该上学读书了,他还让爸爸带我去找学校。结果呢,爸爸可能是被这话吓到了,前天晚上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金雪生吃的满脸酱汁,这时抢着问道:“爸爸是不是逃走了?”
斯蒂芬妮把嘴张了老大,吞掉一只小小的包子,然后鼓着腮帮子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金雪生难得的停止咀嚼,用心的思索了一番,然后说道:“爸爸不喜欢你们,喜欢我。如果他要逃走的话,会带上我的!”
斯蒂芬妮在他脑袋上凿了一个爆栗:“你想的美!”
陆云端和苏家栋坐在一旁,陆云端见怪不怪,苏家栋却是颇有感触——他想金家这两位小姐少爷,活的还不如自己舒服呢!
金雪生受到袭击,正要还手,不想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他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愣了一瞬,随即跳下椅子欢呼道:“爸爸回来啦!”
话音落下,杂沓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果然是他们的爸爸回来了,不过爸爸并非独自到家,身后还跟着一位衣冠楚楚的青年。
原来这金世陵前夜被陆雪征抛在了酒店走廊里,自己昏昏沉沉的摸不清头脑,便扶着墙壁去找房间。哪知酒劲越发越大,最后他不辨方向,见到门开便往里进,结果一步跨进电梯里,竟是向下回到了一楼。
跌跌撞撞的走出酒店大门,他落进了基逊太太的手里。
基逊太太本来是打算前来酒店消遣一番,熬过无聊的漫漫长夜,意外看到醉醺醺的金世陵走过来,这让她大惊之余又是大喜。把金世陵搀扶到自己车中坐下,她自认是个自由的寡妇,旁人无权干涉她的生活,故而索性鼓起勇气,干脆把金世陵带回家中去了。
平心而论,基逊太太这行为类似于抓不住狐狸还惹了一身骚,因为金世陵被那冷风一吹,很快便醉到了人事不省的地步,并不能和基逊太太成就好事。但是基逊太太被爱情蒙蔽了双眼,宁愿牺牲名誉,去抓住这亲近偶像的机会。金世陵睡了一夜,她坐在床边便目不转睛的看了一夜,其间俯□去,也偷偷亲了对方几下。
到了清晨,金世陵朦胧醒来。他这人有个怪癖,便是睡醒之后不能立即睁眼,非要光溜溜的在床上打几个滚,然后才能渐渐醒透。基逊太太作为一名旁观者,亲眼目睹了金世陵那满面春色的慵懒姿容,尤其是在那半睡半醒之际,他翻来滚去,脸上还带着大男孩子的娇嫩与稚气,便有大石落入心湖,激起了她那铺天盖地的热烈母爱。
基逊太太在感情的折磨与催逼下,在这天下午向金世陵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金世陵听闻此言,先是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自己的确是富有魅力;随即又觉得不以为然,因为基逊太太虽然富有,但是徐娘半老,配不上他。支支吾吾的打了两句太极,他并没有正面回应对方的热情。然而基逊太太和金世陵共度一夜的消息传播出去,基逊太太的儿子,小基逊,却是如坐针毡。在金世陵午夜时分离开自家之后,他立刻就跟上来了。
基逊太太十四岁就和基逊先生私奔结婚,所以小基逊今年已经是个二十岁的青年人。基逊一家都是混血儿,小基逊也不例外,身材高高瘦瘦,生着一头紧贴头皮的卷曲黑发,相貌是很像基逊太太,只是一双眼睛随了父亲,是一种死气沉沉的、带有杂质的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