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套衣服已经被腐蚀的不成样子。
再看任榆,越靠近家乡, 他鱼尾的颜色越浓郁,到最后,竟能将周围三米空间映照成一片蓝色。
五个多月的□□, 任榆非但没有任何虚弱的样子,反而看起来非常强壮。再看朗稔,身上的肉似乎都瘦了一圈,被任榆用鱼尾卷着, 张开四肢,生无可恋的搭乘任榆牌顺风车。
不一会儿, 任榆把朗稔拉到身边,递给朗稔一块处理好的鱼肉:“马上就要到了。”
朗稔要死不活的枕在他肩上,哪里还看得出在陆上的威风,有气无力的吞下任榆喂给他的鱼肉。
“唔……”他眼睛亮了, “还挺好吃的。”
任榆笑了笑。
“我要亲亲。”朗稔在任榆脖子上蹭了又蹭。
交错的脖颈间有水流滑过,朗稔很不爽的嘀咕。
任榆听到他的嘀咕声,有些好笑,倾身在朗稔唇上触了触。
察觉到任榆要离开, 朗稔迅速伸出狼手揽住任榆脖子,将后者压下来,狠狠亲向任榆唇。
不亲凶一点的话,顺着水流任榆就会飘开,朗稔深有体会!
任榆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在自己唇上肆意的家伙,不是没有力气了吗!怎么这会儿……
想要敲两记,又不忍,最后只能回揽朗稔,主动送上热情的回应。
亲亲够了之后的朗稔忽然就恢复力气,一路和任榆欢天喜地进入任榆的家乡。
任榆带着朗稔去了他以前的洞穴,因为有个人类母亲,所以他的洞穴要比其他人鱼的洞穴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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