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屠户这人很精明,他那个婆娘算盘更精,两人倒真是一对活宝贝。眼下相公眼看发了起来,大婶又是个本分性子,人很厚道可是打理家业上就不大灵光。他们一个当上管家,一个当上管家婆,儿子又给你做长随,女儿给你做丫鬟,将来生个一儿半女,就可以有个名分,一家子就算赖上了你,从此吃穿不愁。我敢打赌,你要是应了他,不出半年,你的家产就得有三成姓胡。”
梁盼弟毕竟是在市井里混出来的,脑子清醒,于胡屠户的算计略一分析,就猜出了其用心。胡屠户最大的失着,就是没能在范进发达以前,定下他与胡大姐的婚约。现在再想定,已经不可能了。那么多官宦人家在前头都没成功,他更没希望。而且以范进的身份,睡了胡大姐也不会成为什么短板,闹也闹不出什么,他所能做的也就是止损二字。
明朝初年,洪武制度下确实禁止了普通人蓄养奴婢,但是照样可以用义子女方式混赖。而到了嘉靖年间,即使从司法上,也开始逐渐承认蓄养奴婢合法性。比如成化年间南安、赣州一带豪强人家即藏匿流移之人,充当家奴佃仆结果为盗。嘉靖年间刑部郎中雷梦麟释法时就认为:庶民之家不许存养奴婢,士大夫之家皆得有之。
而广志绎中亦记录:光山一荐乡书(即中举人),则奴仆十百辈皆带田产而来,止听差遣,不费衣食。可知此时举人蓄养奴仆,其实是很常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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