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一定会死亡,苹果一定会由上往下掉,一加一等于二……这些世界上绝对不会改变的现象就是所谓的“法则”或者说“真理”。
而“魔法”,则是让普通人得到与能力者相同的力量而诞生的。将魔力灌注在自己的血管与神经中,透过身体动作或手势,只要表现出符号,就能使用魔法。也就是说,魔法存在的意义其实就是让普通人可以做到和天生拥有才能的人能够做到的相同的事。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一个限度,超越了上限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正如能力者的能力不断的开发,价值、强度、实用性等参数也不断的上升,随之能力等级也在不断的增加,突破LV5之后就是LV6的绝对能力者——能力开发的终极目标,成为宛若神明意旨一般降临凡尘的人。
魔法的造诣穷究到极限,并且超越了人之境界之后,也将不再局限于“做到和天生拥有才能的人做到的同样的事”,也不再只是对法则、常识、真理加以利用——
而是可以用魔法的力量加以破坏、重组与创造。譬如说一加一会变成三,苹果会由下往上掉,死去的生命一定会复活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
魔法师将能够做到这种事的人,称之为魔神——
并非指魔界之神,也不是说神话中堕落的存在,而是指穷究魔法根源,以致成功将一只脚踏入神之领域的人。确切的说,就是得到茵蒂克丝脑中那十万三千本魔道书的知识,并能将其完全发挥后才能抵达的领域,处于一众魔法师的金字塔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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