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鼻子等人从状元楼走下来时,天色已经很晚了,好在如今夜禁不严,倒是不担心被巡夜的衙役逮捕。原本蒋友成对于赵冠侯,只是佩服他年轻胆大,也有着能吃苦,能挺刑的狠劲。可此时,却觉得这个年轻人若是做文混混,反倒比武混混更有前途。
“拜干爹,这个办法确实是好啊,蒋某虽然也在街面上混了半辈子,但是这个主意,说实话,我是真想不到。这样好啊,新娘子认了辛大庆做干爹,在辛各庄就等于是住娘家。到时候轿子从庄子里抬走,也就没人会说闲话,大酒缸和辛各庄,也算是都下的来台,王掌柜那边也保全了面子,想必也该满意了。”
作为一名袍带混混,他能够把这么大的事圆满了结,于他的名声大有好处。文混混不靠武力吃饭,也不靠卖打耍骨头,在行内的身份,全靠自己的资历与靠山。有了这次的经历,将来津门再发生大规模武斗争端,他就有资格参与调停,于未来大有好处。加上赵冠侯言谈话语中,也表达出对于做文混混并无兴趣,也就不会和蒋友成抢饭吃。
同行是冤家,若不是同行,自然就能以客观视角看待。没有了利益冲突,蒋友成对于这位少年的看法极好,不住的夸奖。马大鼻子也觉得事情能够这样顺利解决,既免去了一场刀兵,也没堕了自己的面子,自己的大洋总算没有白花,情绪也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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