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红烧排骨和小鸡蘑菇汤,还做了一碗色香味俱全的凉面,他和卡莱尔一人一盆,给凯厄斯准备了一小碗。目送守卫去给“病人”送去。
过了一会儿,守卫回来,遗憾地摇摇头表示上一份凯厄斯长老根本没有动,这次他依旧不路面。
小于拿起纸笔写道:「给凯厄斯长老做饭的第二天,他没也有吃。」
这张便利贴和昨天的那张一起并排贴在了柜门上。
其实吸血鬼守卫根本不知道,凯厄斯长老根本不在自己的房间里,他这两天都蹲在钟楼楼顶俯视花园里的园丁日以继夜地种那种看着就很烦躁的黑色玫瑰,他正在随时准备给这些人找点小麻烦——趁阿罗不在的时候。
他根本不知道有人类伙食送到自己房间门口的事情。
吃过饭后,小于和卡莱尔又回到了房间,这次卡莱尔在图书馆竟然找到了了两本有关中国神话的故事书,他打算趁着这几天没有事做多读一读书,顺便巩固一下自己的中文水平。
给园丁捣了两天乱的凯厄斯今天终于良心发现,从钟楼上最高处跳到了花园里,堂而皇之地走了一楼。凯厄斯一路向前走,黑色的斗在身后篷猎猎作响,浅金色的齐肩长发像是上好的锦缎,阳光下不仅身体会反光,就连头发都要比别人灿烂几分。凯厄斯的五官是三个人里最精致的,深刻的轮廓和英俊的面容让他像经过上帝之手雕出来的人像。更可怕的是,凯厄斯的五官不仅“美绝人寰”,就连西装裤包裹的两条逆天长腿也是一件大杀器。
凯厄斯姿态随意地穿过走廊,甚至为了方便省事,直接穿过城堡的中庭,从花朵上一跃而过,稳稳地落到了西侧的地面。
他整只吸血鬼刚一站稳,一股熟悉的香味扑面而来。
第63章 第 63 章
这是……什么味道?
红色的干辣椒切成末泼上滚烫的油, 用筷子飞快地拌两圈, 再趁热撒上一把芝麻……
辣椒油?
凯厄斯顿住即将迈出去的脚步, 微微仰起头, 耸了耸鼻尖。
有科学研究表明, 人的嗅觉记忆会保持得比视觉记忆更加久,这件事同样适用在吸血鬼身上。
这股辛香刺鼻的辣味就像是那一勺滚烫的油, 瞬间泼洒在了凯厄斯混沌错乱的脑神经上……
金发吸血鬼面色迷茫,鲜红色的眼睛褪去了以往的暴戾,竟然显出几分天真的色彩。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年轻的金发男人动作很轻, 穿过了一条郁郁葱葱的小路和两边都是小石屋的逼仄街道, 他熟门熟路地出现在一家城边牧场的后院, 无声地推开了木质的栅栏门, 捏住了会叮当作响的风铃,瞬移到了牧场的厨房门口。
他想见的人果然在那里,今天整个牧场只有他一个人在。
那是一个穿着布褂的东方少年,头发黑得像是没有星辰的夜色, 五官精致秀气,侧面看他的睫毛有直又长, 鸦羽一般在下眼睑投出两片小小的扇形阴影。
凯厄斯将脚步放得更轻,慢慢靠在简陋的砖墙上,也不担心墙上的污渍沾染了他一尘不染的宽松白色真丝衬衣。
“今天不是不用给他们做饭吗?你在做什么?”
少年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简易的火灶,甚至没有抬头看来者是谁, 就熟稔地回答:“你来啦……领主大人……今天不忙吗?我在呛辣椒油, 早上起来突然想吃拌面, 趁老杰克不在我偷偷做点……你要不要尝尝?”
那时的凯厄斯还是只手遮天的封建领主,他、阿罗和马库斯三个人作为领主按照人类的生命周期交替出现,鲜少抛头露面,轮流掌管这一大片富饶的土地和土地上普通的农民。在11世纪的意大利,他们几乎享有着这篇土地的所有权利,和至高无上的地位。
凯厄斯换了个站姿,收起两条无处安放的长腿,他慢慢靠近那个少年,低头看了一眼黑色的锅,“看起来有点辣……你会把它直接拌在面里吗?”
东方少年磕了磕手里的大铁勺,回头对他傻傻一笑,“对啊,等我再做点别的卤子……这种辣椒油拌什么都好吃……这要是有馒头就好了……夹在馒头里干吃也很香的……”
“馒头?”这是凯厄斯完全没有接触的词汇,这也是他这些日子和这个大男孩交流时经常遇到的事情。
凯厄斯鲜红色的眼睛配着他无比精致的五官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颇有视觉冲击力,但因为他超然的地位和极度高冷的气质,普通人都不敢直视他的脸,因此很可能会错过他真实的面部表情和情绪。
但面前的东方人不同,他态度大方自然,一眼就看出了凯厄斯高级脸下最真实的疑惑。甚至还“胆大包天”地嘲笑过。
凯厄斯一开始的确会有些不高兴,从没有人感这个样子对他,而且据他所知整个意大利还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但每次不爽后他依旧对这个少年好奇重重,随着俩人聊天次数增加,这个骄傲的吸血鬼表示他现在已经可以很接受东方少年的“赐教”了。
对了,这个东方少年叫“展”。
很难发音,但是凯厄斯表示没有什么是能难倒他的。
展身上味道很特别,特别到凯厄斯在一开始见到他时,差点在人头攒动的广场进行例行领主讲话时把他吸成人干。但是凯厄斯毕竟是一只2000岁的吸血鬼,渴望人血却绝不是失去理智的怪物。于是凯厄斯决定密切关注他,调查他莫名其妙的“外来者”身份,找机会把他豢养为血奴。
相处下来,凯厄斯觉得事情发展得偏离自己的期望,不过他并不觉得讨厌。正相反的是,认识展以后他觉得每天都很新鲜。
“馒头是一种白面做的主食,蒸着吃……圆圆的,软软的……味道,带着天然小麦的香气,有时候一直在嘴里嚼还会有点甜味。牛奶馒头就更好吃了……”展嘴上介绍着大中华最有名的几大主食之一,手上欢天喜地地把呛好的辣椒油装进小罐子里,宝贝地收在了一边,快速把锅洗好“消灭证据”。
“你要是想吃,我去给你找白色的小麦粉。”凯厄斯一眨不眨地看着快乐的少年,开口道。
一千年前的意大利,正是封建庄园地主制的非中央集权,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分封领主社会[注],农民们普遍种小麦,发展畜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