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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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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睡觉也锁,所以他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客厅而已。

外面正是风头紧的时候,除了下楼买饭买烟,他基本都呆在家里,除了看电视听歌就是锻炼。每天就想两件事,今天吃什么,晚上见到她要说什么。

“粥怎么样,好吃吗?”

“送到家就差一点,还是放砂锅里更有味道。”

他自顾自的点了点头,目光落在她低垂的首,光洁的额。白色的瓷勺在碗里来回搅动,粥香浓郁四溢,腹中的饥饿感复又袭来。

“明天周末,你有安排吗?”

“没有。”

再无别话。

吃完粥,她回屋看了会儿材料,便去洗澡。听见浴室的水声,魏邵天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天哥,你没事吧?”

“先操心你自己吧,这次算你他妈的命大,阎王不收你,下次真打算让我给你烧纸钱?”

“你的伤……”

“小事。这几天你先躲着,等我消息。”

“你现在在哪?用不用我过去照应?”

“安城这么大,还怕没地方躲?”他看了一眼紧闭的浴室门,“电话没电了,先这样。”

挂了电话,魏邵天回到客厅的沙发上躺下,看电视。

十点档在播《岁月风云》,他对电视剧最没有兴趣,只不过前几天转到这一台时,她正好出来倒水,从厨房偷瞟了好几眼电视。他猜她是想看的,却又拉不下脸到客厅来正大光明的看,于是在厨房坐了许久也不走。那晚后他便留了心,第二天照旧调到这一台,她就在客厅削水果吃,一吃就是两集的时间。

于是他晚晚都准时收看这一台,换来两集的时间和她相处,再难看的电视剧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她每天都掐着时间洗澡,今天也是一样,挂钟刚走过十点,她便一边擦头发一边往客厅走。好在客厅有一大一小两台沙发,他斜躺在平时睡觉的那台沙发上,她就坐另一台,两人分庭抗礼,心照不宣。

是了,这本就是一个局。她的办公楼离渡口十万八千里,安城这么大,如果不是警察刻意围追堵截,谁又有那个本事算准他会送上门。

她很清楚,从他闯进办公室的那一刻,导演就喊了action,不到喊卡的时候,她都在戏里。

所以她忍了,哪怕要跟流氓坐在一张桌上吃饭,一张沙发上看电视。

魏邵天从头到尾都维持着同一个姿势,偶尔才往嘴里扔个葡萄,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tvb什么时候开始播普通话了?”

“是为了为纪念香港回归十周年拍的剧集。”

“都十年了吗?”

“嗯,十年了。”

一句十年,两人脸上各有各的落寞,谁也没看见谁的。

电视跳播到广告,魏邵天才懒洋洋地换了个坐姿,“商战片,拍了几十年都还是那套剧本,邪不压正,没新意。”

“魏先生有兴趣做编剧,打算怎么编?”

“要我编,当然让反派做主角。我喜欢那个危天行,卑鄙无耻得坦坦荡荡,好过那些伪君子。何况商场上,能有几个好人?”

可能一个人坏透了,坏到了骨子里,反倒不觉得自己坏。

广告播完,接到片尾曲,她什么话也没说,起身回房间。一个半小时的相处,甚至换不来一句对白。

他抓起遥控器关掉电视,在她的身影即将消失在转角的时刻,说了一句,“明天……你想吃什么?”

更像一句难以启齿的邀约。

按在门把上手的顿了顿,还是松了回去。

“洋葱炒蛋,尖椒土豆丝,排骨汤。”

她进了卧室,关门反锁,却没有立刻离开。

背靠在门上屏息,整个屋子很静,静得连呼吸声都显笨重。很轻的脚步声靠近,在她的门外徘徊了很久,十秒钟,三十秒钟,一分钟……超过她能读秒的范畴。

如果这个画面能够被定格,那一定是一出默剧。夏夜,一门之隔的男人和女人,锁上的是门还是心,全交由观众遐想。

卧室里没有开灯,她望着窗外的夜色,仿佛在浅吟着那些被过滤掉的对白。

Lasciate ogni speranza,voi ch’entrate.

入此门者,当放弃一切希望。这是但丁《神曲》地狱篇里的句子。

准备敲门的手举起又放下。整出默剧演完,门外的男人只有一句独白。

“晚安。”

一幕落下,脚步声离开,门外的男人继续枕枪而眠,门内的女人继续迎接日复一日的噩梦。各自的心事各自体会。

第9章 城寨

穿着麻布长衫的少年在吊床上午睡,脸上盖着一本书页发黄的黑封《新约圣经》。

翻开的那一页上写着:你们当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的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但引到永生的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这里的人大多在城寨出生,在城寨长大,在城寨里度过自己的一生。没有人对耶和华感兴趣,只有他是个异类。

方在河里嬉戏后仍赤身光脚的男孩在远处拿着龙贡果砸他,投掷的力度不佳,没能砸中他的脑袋,却又不敢靠近。寨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新来的大哥哥不爱说话,可是生气揍起人来一点儿也不轻。

又一记远投,恰恰将他脸上的书打翻在地。顽皮的孩童得逞,四散逃跑。他立马就醒了过来,把书捡起来拍了又拍,左右检查。还好这几天没有下雨,不然地上的黄泥沾在书上,他一定饶不了这群小兔崽子。

夹在书里的书签抖擞而落,原来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穿着不怎么合身的校服,白布鞋,看模样也只有十七八岁而已。

同他一般大的小伙凑上前,“阿添,这是你的女朋友啊?”

他不说话,把照片夹回书里,重新躺回吊床上。

“我看你每日都盯着照片发呆,肯定是心上人,都是男人,你同我说说。”

他不是不会说话,是不会说高棉话。同他说话的小伙叫阿乐,是个广东仔,也是城寨里为数不多能和他交流的人。

“是我阿妈。”

“难怪你这么靓仔,原来是遗传了阿妈。”

他合上眼睛,把圣经放在胸前,打算再睡一会儿,阿乐摇晃吊床,“喂,别睡了,我带你出去转转。你天天呆在寨子里,见的女人还没有鸟多。”

他翻了个身,“我不想去。”

“是真不想去,还是不敢去啊?放心吧,契爷过河去见客人了,估摸着明天才会回来。就是回来见不到人,我说带你去跑船了,也不碍事。”

阿乐半拉半拽着他起来,“走吧。”

城寨在山林的最深处,不识路的人,很容易就会在山里迷路。出山没有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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