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只长过外套袖口不到一公分的距离,这样垂着手臂的时候衣服袖口也不会完全罩住手腕以及与手掌连接的那部分。
衬衫领口那里也别上了一枚点睛的金色领扣。
每一套西装都如此合身,领带都打得一丝不苟的,想必家里那位师娘一定是位不可或缺的贤内助。
尤其是,男人的右手手腕上还戴着他熟悉的黑色的奢华腕表,每次车子拐弯,他转动方向盘时,手指抓着盘柄,肘部稍微一用力腕表的全貌就呈现在自己眼前。
有句话用来描述他真的挺合适: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
其实应颂这个人对别人的衣品,外貌,并没有想要品评的嗜好,但是自从任岘以其自身强势闯入自己眼中的时候他都格外会注意他面部的表情,衣服的细节。
他不想说,但已经被班里女孩子夸累了,任岘好看,是天生的优势加上后天的努力,成就了眼前的男人。
应颂轻咬着自己的下唇,抱着玫瑰如同抱着烧得正旺的火盆,既怕烫到自己,又不敢扔出去。
他深知自己不说话,任岘也等得起。
于是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老师,我能把花放这儿,和阿诵一起坐到后排去么?”
任岘并没有瞧他,只是吐出了几个令应颂哑口的字:“怎么?你眼里,老师还不如一只狗?那你让阿诵去给你上课好不好?”
应颂读出了几分嘲讽,阿诵也在后面嗷嗷直叫着抗议,他维持一个姿势的时间真的有点久,脖子都快不是自己的了,他难受的动了动,有点底气不足地回道:“我不是这样想的,老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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