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没死。”
宁王淡淡地道:“臣说过,像他这种人,非得开膛剖腹、隔断头颅,看着狗把他的心肺吃了,才能相信他死了。”
陈飞卿追了苟珥几天几夜,期间并非没有追上脚程的时候,只不过他没有轻易上前去抢夺,因为背上有伤,并没有把握能一举夺下,干脆就不打草惊蛇,只在暗处跟踪着,并留出点时候来处理背上的伤口。
苟珥那一刀丝毫不留情,他反手摸过去,只觉得伤口似乎比一指还要厚,幸而林间行路的时候能采到些药草,胡乱地糊上去,没那么痛了。
然而眼看着离漠国越来越近,陈飞卿必须得准备动手了,他并不想跟进王城再动手。如宁王所说,现今的王城已与当年不同,更加的云波诡谲,他单身一人还要带着傅南生的尸身逃出来,恐怕很难,不如先把人抢了藏好,再去抢解药。
陈飞卿又在心里想,或许还有一个选择,是让苟珥先把傅南生带回去治好,以后再想办法把活人给带回来。这或许才是最好的办法,可他很不愿意这样做。没有什么很说得通的道理,他就是不愿意。
还好,苟珥在漠国边界处突然的停住了脚。
是有人来接应他,说大王子已经接到了脚程轻便的人的捎信儿,便特意带了解药出城接应,如今正在附近狩猎,请苟珥过去。
大王子的“狩猎”并不一定是猎山林野兽,还可以是杀掠附近的村野百姓。在中原与漠国结盟之前,大王子与其他漠国贵族便经常明目张胆地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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