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西扔了一把枪给威克汉姆。
威克汉姆迅捷的抬手,凌空接住了那把枪。
威克汉姆暗叹:枪,多么熟悉又陌生的东西啊……
这是一把来福枪,每打出一发子弹就重新要上一次膛。不过,这个年代有这样的东西已经很不错了。
威克汉姆拉了一下枪栓,上膛后对着不远处的一棵树试了一下。
准头还行。
在威克汉姆专注的擦拭着带给他有太多回忆和感慨的□□时,达西的眼神却再一次变得明暗不定。
达西故意用那种方式将枪抛给威克汉姆,其实是为了试探他。
如果是威克汉姆,绝对不可能这么轻松又巧妙的、在空中接住这么沉的东西。
而且,以这个人对枪支的熟悉感,俨然是个常年与军火打交道的人。
若再联系到他的身手,达西推断:这个李代桃僵的威克汉姆,真实身份是个逃兵吗?
可他未免也太年轻了吧!——据达西所知,未满十八岁军队是拒收的。
当子弹穿过那些动物的身体,飞溅的血液向四周喷涌而出,威克汉姆觉得自己再一次被那种久违的满足感所充实了。
血腥的气味充斥在他周围的空气,威克汉姆这才有了一种还活着的真实感。
威克汉姆向最后那只倒地不起的麋鹿又补开了好几枪,久违的暴力美感令他血液沸腾。
威克汉姆顿悟:
何必要纠结现在置身何时、何地?自己又是否真的只是一本小说中被杜撰出来,供人娱乐耻笑的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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